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 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bwcadmin发布时间:2025-03-27浏览次数:10



盐城师范学院校园安全综合管理委员会



盐师院综管〔20256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

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及广大师生人身财物安全,根据学校《关于2025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盐师院办〔20252号)精神,结合省、市安全部门近阶段工作总体要求,现就做好近期及清明节假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

1.各二级学院、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省、市及学校有关部门下发的安全文件,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汲取近年来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做好近期各项安全稳定工作。

2.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校园网络、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安全信息提示,普及安全知识,特别是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防范不良校园贷宣传教育。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网络信息的监管,各二级学院、部门要加强对各自网站的管理,防止网络有害信息的蔓延和传播,引导师生员工自觉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掌握必备的安全常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养和自救、自护、自防能力。

3.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电气火灾安全、车辆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以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彻底排查各类安全隐患,要将学生宿舍、食堂浴室、教室礼堂、图书馆等重点区域以及水电气设备设施等重点部位,作为重点进行排查,消除隐患。

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杜绝火灾安全隐患

1.各二级学院、部门要根据春季气温回升、气候干燥、火灾易发多发特点,按照省、市安全主管部门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情况,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校园火灾事故。

2.各二级学院、部门要认真执行学校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落实防火责任,健全工作网络。严禁在禁火区域内抽烟和使用明火;强化用电安全常识,严禁学生宿舍使用违章电器,办公场所下班后应关闭所有电器、切断电源;严禁占用楼道等堆放物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对重点防火部位,逐一排查火灾隐患,并及时落实整改;严禁电动车违规充电、挤占消防通道。

三、加强校园治安管控,维护好人身财产安全

1.做好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办公室、实验室、仓库、微机房、图书馆、学生宿舍等场所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下班时应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教室的教学仪器设备,应妥善保管,防止散失和被盗。

2.加强校内交通管理,确保校内交通安全。各二级学院、部门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严禁把自行车、电瓶车停放在学生宿舍、教室、教工家属区等禁停区域;不得私自租借校内外机动车,造成后果责任自负;非机动车、共享单车一律按规定停放;学生私自配置的自行车、电瓶车,妥善存放,防止丢失。

3.师生员工要注意身心健康,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严禁酗酒、酒后驾车;不得从事非法宗教活动,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决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正确表达诉求。

四、加强假期值班管理,认真做好值守工作

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加强值班管理,做好应对各种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后勤、物业管理部门重点加强学生宿舍、食堂、卫生所、教室、校内水电气的值班管理,防止财物受损、被盗;各实验室管理单位自行组织检查、实验室人员要规范操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在431600前将《盐城师范学院安全自查登记表》(见附件)送到通榆校区行政4#206室,新长校区在后勤综合楼115室;也可签字盖章后扫描件发送至QQ邮箱:56282121@qq.com。联系人:崔薇薇,电话:88233903


附件:盐城师范学院安全自查登记表




盐城师范学院校园安全综合管理委员会

2025326

                                                                



                                                                




盐城师范学院安全自查登记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检查

内容

隐患情况

是否报送

相关部门

整改措施

完成时限

责任人

消防

安全






治安

安全






其他

安全






1.报送地点:通榆校区在行政4#206室,新长校区在后勤综合楼115室;也可签字盖章后扫描件发送至QQ邮箱:56282121@qq.com

2.涉及相关安全隐患整改事宜,在报送保卫处同时,应一并向主管业务部门报送,如实验室安全问题应同时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报送,墙面漏水问题同时向后勤基建处报送等。


责任领导签字:                     检查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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