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校园安全综合 管理暨平安校园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bwcadmin发布时间:2025-03-24浏览次数:1541



盐城师范学院校园安全综合管理委员会



盐师院综管〔2025〕5号



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校园安全综合

管理暨平安校园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执行省、市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单位内部综合治理和高质量创建平安校园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现对各二级单位2023—2024年度校园安全综合管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进行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二级学院、部门。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

(见附件)

三、考核时间及考核流程

1.动员部署:3 月24日ᅳ3月26日,部署考核内容、标准和方式。

2.单位自评:

(1)各单位对2023—2024年度校园安全综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字数不超过1000字。

(2)3月 27日至3月 30日各二级学院、部门对照考核表进行自我测评。

3.综合审核:学校校园安全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秘书处对各二级学院、部门上报的材料进行核实,提交校园安全综合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确定学校2023—2024年度校园安全综合管理和创建平安校园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校园治安积极分子候选人名单。

四、评选办法

1.先进单位的评定一般依据考核得分从高到低选取21个,其中二级学院9个,部门12个。

2.先进个人一般在先进单位中产生,每个先进单位1名。(待学校校园安全综合管理委员会确定先进单位后,再通知各相关二级单位提交先进个人名单及材料)

3.校园治安积极分子不受名额限制。各单位根据其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消防、治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推荐上报,由校园安全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名,校园安全综合管理委员会审批。

4.表彰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报送要求

1.各单位请于2025年 3月31日下午5:00前将考核表、工作总结、校园治安积极分子材料加盖公章后送交保卫处(总结电子材料同时发到56282121@qq.com邮箱)。

2.材料送交地址:

通榆校区在行政4号楼2层东206室,联系人:孙斌;联系电话:15961932053。

新长校区在后勤综合楼1层西115室,联系人:崔薇薇;联系电话88233903、13851080803。

特此通知。


附:1.2023—2024年度盐城师范学院校园安全综合管理考核表

2.盐城师范学院2023-2024年度校园安全综合管理暨平安校园建设治安积极分子推荐表



盐城师范学院校园安全综合管理委员会

2025年 3 月 24日









2023—2024年度盐城师范学院

校园安全综合管理考核表


二级单位(盖章):     报送时间:

条目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自评扣分

1

未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未将此项工作纳入单位工作计划,发生问题处理配合不积极、不及时的

3分


2

二级单位未层层签订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等责任状的

2分


3

对所属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学校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不及时、不到位、无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计划的

3分


4

学校召开的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和开展有关“创安”活动无故缺席的,安全自查材料不及时提交的

1分


5

学校组织的义务值班、巡逻活动,不积极参与的

2分


6

因门窗未关锁(防盗门未上保险锁)、防范意识差而发生物品被盗的

5分


7

有偷盗行为者的

6分


8

打架斗殴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6分


9

私自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者

2分


10

纠集校外人员到校内寻衅闹事的

6分


11

在公共场所带头起哄,无理取闹且不服从管理的

6分


12

违规使用车辆,不按指定地点停放且态度恶劣的

1分


13

同事、邻里之间关系处理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

2分


14

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集体宿舍使用明火的

2分


15

非消防需要而动用、损坏消防器材的

2分


16

由于人为因素,发生火警和一般火灾事故的

4分


17

异性交往不文明,且影响较坏的

1分


18

单位内部有人参与非法传销组织的

3分


19

学生私自在外租住房屋或集体宿舍私自留宿外人的

3分


20

私自翻越围墙或大门,就寝后迟归和不归的

2分


21

参与赌博,诈骗的

3分


22

观看黄色录像或参与其他不健康活动或利用网络进行违规、违法活动的

4分


23

发表不健康言论,书写不健康标语或发生影响校园政治稳定事件的

5分


24

为他人进行不法活动提供场所的

4分


25

使用临时工,不按规定办理手续或出租房屋不按规定申报登记的

2分


26

师生安全教育和师生安全意识养成重视不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频发的

2分


27

内部问题处理不及时,而导致矛盾激化,引发治安安全事故的

4分


28

对事故苗头和不安全因素隐瞒不报而导致事态扩大的

3分


29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3分


30

人为因素造成110出警,或不按规定布防、撤防的

4分


31

对事故隐患,经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或通知整改而不重视的

4分


32

因工作不到位,发生重大事故的

一票否决


33

单位人员因教育管理不到位,发生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并经公安机关处理

一票否决


自评得分(满分为100分)


说明:1. 特色活动,效果显著者,将事迹材料附后,酌情加分;

2. 总分100分,扣完为止。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盐城师范学院2023-2024年度校园安全综合管理暨平安校园建设

治安积极分子推荐表

填表时间: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职务或职称


工作单位及岗位


主

要

事

迹


所在

单位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综管委意见




(公章)  

年月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