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秋学期开学前后 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bwcadmin发布时间:2023-08-24浏览次数:10


盐城师范学院校园安全综合管理委员会



盐师院综管〔20238



关于做好2023年秋学期开学前后

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和学校工作部署,现就做好开学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

1.各二级学院、部门近期认真组织学习国家、省市及学校下发的安全工作文件,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汲取近年来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做好近期各项安全稳定工作。

2.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校园网络、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安全信息提示,普及安全知识,特别是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防范不良校园贷宣传教育。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网络信息的监管,各二级学院、部门要加强对各自网站的管理,防止网络有害信息的蔓延和传播,提高安全素养和自救、自护、自防能力。

3.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包括消防安全、卫生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电气火灾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以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彻底排查各类安全隐患,要将学生宿舍、浴室、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等重点区域以及水电气设备设施等重点部位,作为重点进行排查,消除隐患。

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杜绝火灾安全隐患

1.各二级学院、部门要根据秋季气候干燥、火灾易发多发特点,按照省、市安全主管部门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情况,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燃气使用安全,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校园火灾事故。

2.各二级学院、部门要认真执行学校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落实防火责任,健全工作网络。严禁在禁火区域内使用明火;强化用电安全常识,严禁学生宿舍使用违章电器,办公场所下班后应关闭所有电器、切断电源;教职工严禁占用楼道等堆放物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对重点防火部位,逐一排查火灾隐患,并及时落实整改;严禁学生擅自进行电动车违规充电,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三、加强校园治安管控,维护好人身财产安全

1.做好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办公室、实验室、仓库、微机房、图书馆、学生宿舍等场所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教室的教学仪器设备,应妥善保管,防止散失和被盗。

2.加强校内交通管理,加大校园车辆管控力度,确保校内车辆交通安全。学生严禁把自行车、电瓶车停放在学生宿舍、教室、教工家属区等禁停区域;不得私自租借校内校外机动车、非机动车,造成后果责任自负;共享单车一律按规定放置;学生私自配置的自行车、电瓶车,妥善存放,防止丢失。

3.加强办班学员及外来人员管理。开学期间有办班任务的二级学院、部门,要负责做好办班期间的安全工作,并将办班时间、场所、学员数量等情况报保卫处。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要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逐一登记造册,列出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跟进落实。

2.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在831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校园安全自查登记表》(见附件)纸质稿( 加盖公章的电子稿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报送至保卫处安全生产科,崔薇薇,联系电话:88233903,邮箱:56282121@qq.com



附件:盐城师范学院校园安全自查登记表



盐城师范学院校园安全综合管理委员会

2023824

                      




















盐城师范学院校园安全自查登记表

单位名称(盖章):填表日期:

检查

内容

隐患情况

是否报送

相关部门

整改措施

完成时限

责任人

消防

安全






治安

安全






其他

安全






1.报送地点:通榆校区在行政4# 102室,新长校区在后勤综合楼115室;

2.涉及相关安全隐患整改事宜,在报送保卫处同时,应一并向主管业务部门报送,如实验室安全问题应同时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报送,墙面漏水问题同时向后勤基建处报送等。


责任领导签字:检查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