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师范学院校园安全综合管理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3年暑假期间
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切实做好暑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及广大师生人身财物安全,现就近阶段及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强化安全责任,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1、要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落实管理责任。
2、要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上级安全部门工作部署要求,将安全管理作为主要工作来抓,时刻筑牢安全思想防线和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安全管理制度。
3、要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进一步强化师生员工安全责任意识,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每个环节,坚决扛起检查、整改、整治的责任。
二、突出安全重点,全面开展安全检查
1、进一步学习和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整顿社会治安秩序、扫黑除恶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不侥幸,不懈怠,不麻痹,扎实开展各项安全稳定工作。
2、要加强对部门网页的管理,大力协同,齐抓共管,加大校园网络平台及信息的监管力度,加强技术保障,正确引导网络舆情,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决杜绝网络有害信息的蔓延和传播。
3、认真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落实防火责任,严禁在禁火区域内使用明火。图书馆、实验室、食堂、浴室、教学楼、体育馆、学生宿舍等重点场所,根据运行情况及时关闭电器、切断电源,切实做好用电、用气安全,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4、加强对办公室、教室、实验室、化学药品仓储室、阅览室、书库、学生宿舍、食堂、浴室、出租营业用房、仓库、微机房以及水泵房、锅炉房、配电房、弱电间等全方位安全检查,做到排查要彻底,检测要到位,隐患及时整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确保把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三、开展安全教育,做好人财安全管理
1、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工作。假期前要普遍开展一次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暴恐、防人身意外伤害、防电信网络诈骗、防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安全警示教育。
2、对于因考研复习、考试、技能竞赛等特殊原因确需留校的,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遵守学校放假期间人员进出管理规定。相关二级单位应安排专人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安全。外籍教师和留学生如果留校由相关主管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并按照公安部门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3、暑假期间,教职工要教育子女爱护校内花草树木,不得攀爬假山,禁止玩火,严禁在校内池塘边嬉水,严禁携带狗、猫等宠物进入校园,如因违反规定而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和现金,注意饮食安全、交通安全,增强卫生防疫安全保护意识。
4、认真做好夏季极端天气引发各种自然灾害的预防工作,如防台、防汛、防震、防雷暴等。要对校舍、简易工棚、高空建筑物、广告牌、树木、建筑工地、露天管线、外墙装饰物、各种管道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工作要求
1、假期间,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加强值班管理,做好应对各种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后勤、物业管理部门重点加强学生宿舍、食堂、卫生所、教室、校内水电气的值班管理,防止财物受损、被盗;各实验室管理单位要自行组织检查、实验室人员要规范操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2、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在6月30日16:00前将《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见附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保卫处安全生产科。联系人:崔薇薇,电话:13851080803,QQ:56282121。
3、保卫处值班电话:
通榆校区 88233110
新长校区 88258110
附件: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盐城师范学院校园安全综合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
附件
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部门名称(盖章): 排查日期:年月日
排查项目 | 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 (要求风险隐患描述具体清晰) | 排查人 | 整改措施 (要求措施具体切实可行) | 整改期限 | 整改完成时间 | 责任人 |
治安安全 | ||||||
消防安全 | ||||||
实验室安全 | ||||||
其他安全 |
安全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