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师院综管〔2023〕2号
关于做好2023年劳动节期间
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切实做好劳动节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及广大师生人身财物安全,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劳动节放假和节后作息时间调整的通知》(盐师院办〔2023〕3号)精神,结合省、市安全和卫生防疫部门近阶段工作总体要求,现就做好近期及劳动节假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
1.各二级学院、部门近期认真组织学习国家、省市及学校有关部门下发的安全、卫生防疫工作文件,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和卫生防疫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汲取近年来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做好近期各项安全稳定工作。
2.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校园网络、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安全信息提示,普及安全及卫生防疫知识,特别是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防范不良校园贷宣传教育。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网络信息的监管,各二级学院、部门要加强对各自网站的管理,防止网络有害信息的蔓延和传播,引导师生员工自觉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掌握必备的安全、卫生防控常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养和自救、自护、自防能力。
3.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包括消防安全、卫生防疫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电气火灾安全、车辆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以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彻底排查各类安全隐患,要将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等重点区域以及水电气设备设施等重点部位,作为重点进行排查,消除隐患。
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杜绝火灾安全隐患
1.要根据春季气温回升、气候干燥、火灾易发多发特点,按照省、市安全主管部门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情况,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校园火灾事故。
2.要认真执行学校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落实防火责任,健全工作网络。严禁在禁火区域内使用明火;强化用电安全常识,严禁学生宿舍使用违章电器,办公场所下班后应关闭所有电器、切断电源;教职工严禁占用楼道等堆放物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对重点防火部位,逐一排查火灾隐患,并及时落实整改;严禁师生员工擅自进行电动车违规充电,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三、加强校园治安管控,维护好人身财产安全
1.做好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办公室、实验室、仓库、微机房、图书馆、学生宿舍等场所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下班时应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劳动节假期间,教室的教学仪器设备,应妥善保管,防止散失和被盗。
2.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加大校园车辆管控力度,确保校内车辆交通安全。严禁把自行车、电瓶车停放在学生宿舍、教室等禁停区域;不得私自租借校内校外机动车、非机动车,造成后果责任自负;共享单车一律按规定放置;学生私自配置的自行车、电瓶车,妥善存放,防止丢失。
3.师生员工要注意身心健康,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不酗酒、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非法宗教活动,坚决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正确表达诉求。
四、加强假期值班管理,认真做好值守工作
假期间,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加强值班管理,做好应对各种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后勤、物业管理部门重点加强学生宿舍、食堂、卫生所、教室、校内水电气的值班管理,防止财物受损、被盗;各实验室管理单位要自行组织检查、实验室人员要规范操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在4月26日16:00前将《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见附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保卫处安全生产科。
联系人:崔薇薇 邮箱:56282121@qq.com。
保卫处值班电话:
通榆校区 88233110
新长校区 88258110
附件: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盐城师范学院校园安全综合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
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部门名称(盖章): 排查日期:年月日
排查项目 | 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 (要求风险隐患描述具体清晰) | 排查人 | 整改措施 (要求措施具体切实可行) | 整改期限 | 整改完成时间 | 责任人 |
治安安全 | ||||||
消防安全 | ||||||
实验室安全 | ||||||
其他安全 |
安全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